关于大学生学术科技成果自主实践
学分认定的通知
各年级:
按照《太原理工大学关于加强实践育人的实施意见》(校教[2012]6号)和《关于印发<太原理工大学大学生自主实践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12]9号)文件精神,现对2019年所有参加自主实践中学术科技成果项目的学生予以自主实践学分认定与录入。具体办法如下:
学术科技成果学分认定项目:各级科研获奖,在国内外正式刊物上、学术会议论文集等正式出版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和文章,各类专利、产品(软件、课件均属于产品)等。学术科技成果学分认定:请将相关证明文件电子版和个人信息(姓名、班级、学号、联系电话)报各自辅导员审核汇总,学院统一报送。
其中,科研获奖以获奖证书为准;学术论文发表以录用通知书或正式发表为准;专利获奖以收到交证书费的收录通知书或正式的专利证书为准;产品技术成果转让,以双方签订的技术成果转让合同书为准;产品技术的开发推广,以学校或个人应收到的分成部分经费为准;产品的技术成果鉴定,以校级以上(含校级)组织的专家鉴定会形成的科技成果鉴定文件为准。
二、报送要求:
(一)本次报送的科技成果为2019年1月至2019年12月期间结束的科技成果。
(二)报送学生为参与各级各类赛事的所有在校本科学生。
(三)报送资料包括《大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学分认定学生统计表》及相关证明电子版。
(四)填表注意事项:每个学生的学号务必填写正确,学分系统认定将以学号为准。
(五)报送截止时间:请各年级主任于2020年4月10日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940539440@qq.com。
附件:大学生学术科技成果学分认定学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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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7日